西港娱乐

广州市文物局关于海珠区龙凤街道太源里13号、同福东路元门口51号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
发布时间:2025-06-17 11:03 来源:西港娱乐(中国)官方网站

  文物20250607号

广州市文物局关于海珠区龙凤街道太源里13号、同福东路元门口51号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

广州安居住房置业有限公司:

  报来《关于申请海珠区龙凤街道太源里13号地块考古调查勘探的函》(穗安居住房函〔2025〕 189号)和《关于申请海珠区同福东路元门口51号地块考古调查勘探的函》(穗安居住房函〔2025〕190号)及其附件收悉。经研究,我局意见如下:

  一、所报海珠区龙凤街道太源里13号地块和海珠区同福东路元门口51号地块均位于我市地下文物埋藏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四十三条、《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》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,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、勘探。

  二、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,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,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、勘探工作。如在文物考古调查、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,还须进行考古发掘。

  三、在文物考古调查、勘探中,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、近现代重要史迹、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,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,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,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。

  四、在文物考古调查、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,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,应按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勘察设计方案,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。

  此复。


  附件:广东省内文物考古发掘单位及联系方式.docx




  广州市文物局

  2025年6月16日

  (联系人:黄明乐,联系电话:38925639)


  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